为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
从2021年11月1日起,
我县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金,
提高到每人每月910元,
低保边缘对象基本生活救助标准,
提高到每人每月182元,
增幅达12.35%。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城乡低保户对象1959人,低保边缘对象264人。
随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高,低保及低边家庭的儿童福利也一并上调,增幅达12.3%,上调后一年的新增支出为18万元左右。
此次提标预计将惠及我县
2223名低保及低边户,
一年预计新增经费支持250多万元。
来源:浙江岱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