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台倡议书

2022-09-13 17:0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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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社会组织:

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已于今天(9月13日)凌晨移入东海南部海面,今早5时强度加强为强台风级,预计台风“梅花”将于明天(9月14日)下午到夜间在浙江温岭到舟山一带沿海登陆,登陆时强度为台风级或强台风级,将对我市造成严重影响。为配合做好当前防台相关工作,现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以下倡议:


一、树立安全意识,积极做好防台防汛。各社会团体要及时通知会员(企业)做好抗台防御,重点对低洼区域容易引起内涝的单位进行排查和指导,同时要做好办公场所的防台工作。各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尤其是实体化运作的人员密集场所,要确保抗台防汛物资的充足,加强同业务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的联系,一旦出现险情及时报告有效应对,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二、树立法律意识,弘扬社会正能量。 各地社会组织要依法开展各项活动,特别在疫情期间,要严守防疫纪律,规范开展防台宣传、隐患排查、物资运输等防台救灾活动。不经批准,不准开展捐赠募捐。坚决杜绝以防台名义从事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章程、违反制度规定等违法违规活动。同时,要及时发现、挖掘和宣传在防台过程中出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及时上报市及县(区)民政局社管处(科),集中宣传报道。


三、树立协助意识,有序参与抗台救援。各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要积极备战,做好专业救援力量的动员部署和抢险救援物资器材的检查补充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应急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加强团队管理,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协同开展应急救援、紧急救援物资运输、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救灾物资接收发放等工作。


四、树立主动意识,发挥平台枢纽作用。市及县(区)、乡镇(街道)各社会组织服务平台要做好服务场地的防御工作,及时储备防御抗台物资。有条件的乡镇,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主动建言献策,为防台抗台提供志愿服务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中转、救援物资接收保障、人员紧急转移安置等服务。同时要积极引导入驻机构和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有序开展防台抗台志愿服务工作,为打赢抗台攻坚战贡献社会组织力量。


        舟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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