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18”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保持人防警报系统的灵敏有效,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定于9月18日上午在全县范围内试鸣防空警报。试鸣信号与时间为:
试鸣预先警报信号: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试鸣空袭警报信号:10:10—10:13,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试鸣解除警报信号:10:20—10:23,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居民群众和临时来岱人员在听到警报后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岱山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