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在市区部分道路实施摩托车禁行和限行管理措施意见的通告

2022-11-17 17:15发布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公开征求在市区部分道路实施

摩托车禁行和限行管理措施意见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拟在市区部分道路实施摩托车禁行和限行管理措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附后)。

意见反馈渠道:舟山交警微信公众号留言,或者电子邮箱zsjj399@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22年11月30日。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1月17日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在市区部分道路实施摩托车

禁行和限行管理措施的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拟在市区部分道路实施摩托车禁行和限行管理措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如下:

一、摩托车禁止通行路段海天大道定海文化路至普陀海印路(西向东)之间路段机动车道,普陀海印路至定海东皋路(东向西)之间路段机动车道,禁止摩托车通行。

二、燃油摩托车限制通行路段

(一)海天大道:定海文化路与普陀海印路(西向东)之间路段辅道,普陀海印路与定海东皋路(东向西)之间路段辅道;

(二)滨海大道:浙大路与富丽岛路之间路段;

(三)千岛路:新城大道与滨海大道之间路段;

(四)港岛路:海天大道与滨海大道之间路段以及港岛大桥路段;

(五)海宇道:千岛路与体育路之间路段。以上路段,全时段限制燃油摩托车通行,但允许燃油摩托车直行横过限行路段,允许燃油摩托车经海天大道金岛路与长升路之间路段北侧辅道进出舟山市机动车检测站。

三、海天大道辅道车辆通行方式海天大道定海文化路至普陀海印路路段(西向东),海天大道普陀海印路至定海东皋路路段(东向西)的非机动车道,全部设置为辅道。

(一)车辆在海天大道辅道内通行时,电动摩托车应靠左边行驶,非机动车靠右边行驶。车辆行经沿线信号灯路口时,按照非机动车信号灯指示通行。

(二)前往舟山市机动车检测站的燃油摩托车,允许在海天大道金岛路与长升路之间路段北侧辅道借道通行,按前款规定行驶。

四、其他事项

(一)现行的东西快速路主线及匝道,螺塘线1K+285M至8K+146M路段(即展茅晓晖村上坡处至东港塘头村前山岗路段),禁止摩托车通行措施维持不变。

(二)警用巡逻、执勤执法摩托车不受本通告限制。

(三)对摩托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四)2013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公交专用道路段摩托车进辅道行驶的通告》同时废止。

 大家可以通过以上渠道进行反馈

或在底部留言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