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这些区域全面禁渔!

2024-02-28 08:54发布

春夏时节

正是鱼虾生息繁衍的关键期

为保护浙江渔业生态环境资源

 3月1日起,浙江八大水系 

 全面进入禁渔期!

↓↓↓

禁渔时间:3月1日至6月30日

浙江八大水系禁渔流域包括: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涉及8大干流和64条支流,共计1030余公里。   

87f5d41e7c87694d021b8ed9dd9b981e.png

据了解,八大流域主要经济鱼类和优势种繁殖季节基本集中在3至6月,因此在这一时间段实施禁渔期制度,能起到保护即将产卵的亲本及幼体、促进资源补充量提升的作用。

八大水系主要实施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其他所有作业方式。其中苕溪和京杭大运河干流实施全年禁渔,其他水系禁渔时间统一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09e103dd4c502d2ab846b2a1ffa811fe.jpg

根据《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浙江的禁渔期、禁渔区捕捞,将予以处罚。(浙江省八大流域禁渔举报电话:967201)

1、如果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将会有什么处罚?

答: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在禁渔期内违反规定随船携带禁止作业的渔具,将会有什么处罚?

答: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处5万元以下罚款。

3、如果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等规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答: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1. 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50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5000元以上的;

  2. 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5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500元以上的;

  3. 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4. 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5.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禁渔期间,还能畅快地吃河鲜吗?

吃货们不必担心,由于市场上淡水鱼虾以养殖为主,所以为期4个月的江鲜禁渔,不会对浙江省内的水产市场产生多大影响。


综合自:橙柿互动、微博等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