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旧房改造补贴,最高20000元!

2025-03-13 11:05发布

近日,我市发布

《2025年舟山市

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

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操作细则》

进一步促进旧房装修、厨卫改造

消费规模扩大

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今年补贴范围如何?

有哪些标准?

一起来看

补贴范围:

个人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2023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住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的(具体品类见下图),按照上述品类实际购买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且每套房最多可补贴1次,不超过2万元。

补贴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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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请人为房屋产权人。房屋产权人未满18周岁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实施,并提供关系证明。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对于物品和材料发票上注有“已享受国补”字样或备注已享受国补有关信息的,该物品和材料不再享受本补贴。 

补贴政策期:

本政策适用于物品和材料购置行为发生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2024年已享受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的住房,不再享受2025年补贴政策。

补贴申领:

补贴申请人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登录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补贴小程序(待省建设厅补贴小程序上线后,将同步进行公告),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资料。

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房产证明在2022年12月31日之后的集体土地上住房需提供)、装修(服务)合同、税务发票、发票查验结果(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浙江省电子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浙里办票)、支付凭证、物品材料清单,装修改造过程现场照片、申领补贴承诺书、银行账号等。申请人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合同委托方(甲方)、发票购买方、银行账号均应统一为房屋产权人。

受理审核及补贴发放:

各县区、功能区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并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开展实地核查。材料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房屋产权人银行账户。

各地建设管理部门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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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舟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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