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5年岱山县
第二轮商超消费券活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促消费相关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发放2025年岱山县第二轮商超消费券的活动,具体活动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二、发放对象
岱山消费者,须持有岱山农商银行丰收互联APP与银行卡(包括第三代市民卡、借记卡、信用卡等)
三、承办单位
浙江岱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补贴金额
1.电子消费券拟设置券别
消费券额度设置为三个档次,消费满300元减100元券;消费满200元减60元券;消费满100元减25元券,每个档次发放2000张,合计6000张。
2.消费券领取方式
活动期间,消费者自行下载“丰收互联”APP,登录并领取消费券,按照抢券方式方法和使用规则参与活动;活动期间,消费券于10月21日、22日、23日每日18:00发放,其中21日发放“满100元减25元”券2000张、22日发放“满200元减60元”券2000张,23日发放“满300元减100元”券2000张。消费券领取当天生效,有效期至10月31日,逾期无效,不予补发,每人每个档次的消费券限领一张。
3.消费券使用方式
(1)消费券为消费满减券,消费者领券成功后可以在指定商户通过丰收互联“收付款”出示付款码支付,消费券自动抵扣。其中衢山宜家好鲜生生活超市、衢山福万家超市需打开丰收互联APP,首页点击扫一扫,扫商家收款码支付。
(2)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充值、不准套现,不可转赠、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3)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4)商户必须留下能够证明消费者实际消费的单据等资料备查。
(5)每轮活动期间,同一用户每种面额消费券限领取和核销1张。
4.电子消费券使用规则
消费券禁止直接兑换为现金,使用时不找零或替代现金找零,禁止套现,不准充值消费;针对存在套现和数据异常的商家取消参与活动和兑现垫付金额的资格;活动期间,参与商家不得拒收本次活动消费券。
5.其它事项
消费券活动非全品类参与,部分商品除外,最终以商家说明为准。
五、活动门店

来源:浙江岱山发布、县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