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
从2021年11月1日起
我县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金
提高到每人每月910元
低保边缘对象基本生活救助标准
提高到每人每月182元
增幅达12.35%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城乡低保户对象1959人,低保边缘对象264人。
随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高,低保及低边家庭的儿童福利也一并上调,增幅达12.3%,上调后一年的新增支出为18万元左右。
此次提标
预计将惠及我县
2225名低保及低边户
一年预计新增经费支持
25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