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1 09:29发布 生成海报
据岱山县人民政府阳光征收栏目显示为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面貌,加快城市的有机更新,促进城市化建设进度,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依法作出美丽港湾景观带建设(城防海塘)项目房屋征收决定。
征收范围为高亭镇沿港东路2、4、6、8、10号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总户数36户。
ㅿ征收公告截图
来源:岱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