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城区餐厨垃圾清运处置费收费标准核定,明年起执行

2021-12-30 09:03发布

垃圾清运处置费收费标准

为深入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提升环境卫生质量,促进垃圾处理的良性循环,近日,舟山市发改委核定了我县城区餐厨垃圾清运处置费收费标准:餐厨垃圾清运处置费按吨收取为80元/吨,不足1吨按吨收取;按桶(120升/桶,8桶为1吨)收取为10元/桶,不足1桶按桶收取

上述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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