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行方便
电瓶车已经成了热捧的代步工具
不少小伙伴甚至正准备购买电动车
不过提醒大家
请一定要选购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不然可能不得上道路行驶哦~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那如何自查爱车是否将被淘汰?
哪些属于非标电动自行车?
带你一探究竟
在公安机关部门备案的,但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电动自行车的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基本要求:
①整车质量(含蓄电池)不超过55kg;
②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
③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④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
⑤高度不超过1.1米,宽度不超过0.45米,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米。
以下车牌的电动车于2023年1月1日起禁止上道路行驶:
1.由于加大电池容量、加装其它装置等原因造成整车质量过重,影响制动性能。
2.非法改装控制器或电机、加装电池、非法提高车速,会影响车辆的操纵稳定性和制动距离,也会影响骑行者的视觉以及判定力和反应时。
3.缺少防火和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指标,不仅影响续航里程及电池寿命,更有可能发生自燃。
4.驾驶部分“非标车”,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判定为机动车,从而使驾驶人在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后续赔偿等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
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未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预计从四月中旬开始,市民就能通过“浙江e行在线”参与淘汰置换。
本次淘汰置换设有“e行”优惠券(以下简称“e行券”),优惠内容包括四个一点,即:企业让一点、运营商惠一点、金融保险机构助一点、回收抵一点等支持政策,在较大程度上减轻置换压力。
实际优惠额度以在销售门店置换时兑现为准。部分县(市、区)政府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淘汰置换工作。
那2023年1月1日后
骑非标电动车上道路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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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大家对电动自行车置换还有其他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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