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2022年第11号)

2022-04-27 21:47发布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全市居民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强入舟人员管理。所有来(返)舟人员(货车司乘人员除外)须提供“24小时核酸证明+扫码查看健康码及行程卡”,并在抵舟3天内做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经电话、短信、弹窗提示后,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将被赋“黄码”。旅行社等团体包车入舟的需提前1天通过“入舟人员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入),并按规定落实有关防疫措施。

二、假期少出行不聚集。请市民非必要不出市,提倡就地过节休假,不聚集、不扎堆,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对目前居住或停留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亲人、朋友,要主动宣传我市防疫政策,尽量暂缓其入舟。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

三、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管理。全市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继续按有关规定做好核酸检测。老人、婴幼儿及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无法参加现场采样的,请及时与所在村(社区)联系。全市各类学校所有师生员工“五一”假期期间原则上不离舟,确需离舟的要经过学校批准。

四、做好假期旅游防控。市内各类公园、景区坚持“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提前做好公示、预警,严格限流标准。景区、商超、酒店旅店、文娱场所、餐饮机构等“小门”要严格落实查验“戴口罩+扫场所码+行程卡”等防疫措施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执行防疫各项规定的经营场所及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

五、强化物防工作。全市各农副批发市场、大中型商超、农贸市场、冷链及进口水果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物防相关规定,从严把好进货索证验码工作,确保经营商品来源合法,存放有序,经营规范。各快递点要切实履行小门管控、人员管理和规范派件职责,全面落实物防各项要求。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理解支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出入公共场所严格进行扫“场所码”核验,尽快接种疫苗,携手守护城市安全和个人健康,共同度过一个健康文明、欢乐平安的“五一”佳节!


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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