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城市精细化管理发展的要求,
坚持“便民利民、合理布局”的原则,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完成对自产自销临时摊位的迁址工作,
自6月起,
自产自销摊位新址正式投入使用。
已从中医院一带搬迁至新村路原停车场内。 新场地地址位于新村路原停车场,场地宽敞,环境整洁,面积共180平方米左右,可设40个自产自销摊位架,共计 80个摊位。 新场地对面配备有机动车停车场,同时,在新场地周边新增了电瓶车停车位,以满足前往自产自销点购买群众的停车需求。 买买买~ 可以有序行动起来啦~ 水果上市、销售旺季即将到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自产自销审批程序规范化做好自产自销摊位的审批工作,同时,加强对各摊位的巡查管理,督促设摊人员做好摊位清洁、规范经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