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公告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自防自控的严密防线,经研究,决定近期在我县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机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及奖励标准 1.提供“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实施管控措施的来岱返岱人员”线索的,经核实确认后,每条奖励500元。 2.提供“未纳入管控范围内的密切接触者”线索的,经核实确认后,每条奖励500元。 3.提供“居家隔离人员擅自外出或与他人接触”线索的,经核实确认后,每条奖励200元。 二、有关事项说明 1.线索提供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2.受理后的线索信息需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再予以奖励。同一线索,两人及两人以上提供有效信息的,奖励首位线索提供者。线索涉及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主动提供信息线索是应尽的防疫义务,不纳入奖励范围,亦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奖励。 三、线索提供方式 市民可拨打12345提供线索,线索内容需包括当事人姓名、工作单位、住所地址等详细情况。县防办将对线索提供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县防办负责解释说明。 岱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