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6 11:01发布 生成海报
浙江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将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和居家治疗常用药物中,尚未列入医保支付目录的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抗病毒滴丸等15种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此次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按照甲类管理,医保支付期自2023年1月6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