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人注意了,这件事不做好会被罚款?!

2021-04-13 08:47发布

随着宠物进入越来越多家庭,文明养宠已经成为众多“铲屎官”的共识。近期,岱山就有狗主人因未能及时清理宠物粪便,被执法人员处以30元人民币的罚款,数额虽小,但也是迈向文明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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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

发现道路上有粪便物,向周边群众询问后得知,

该处为宠物主人遛狗时

未及时清理的宠物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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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走访调查以及监控调取,

执法人员找宠物主人,进行教育、责令整改,

并根据《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

对未即时清除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的行为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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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依据:

《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犬只外出管理的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携带犬只外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扣押犬只:

(一)未给犬只佩戴犬牌的;

(二)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束两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或者装入犬笼、犬袋的,以及未在人多拥挤场合收紧牵引带,贴身携带犬只的;

(三)未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的;

(四)携带犬只进入河道等水体的;

(五)携带犬只乘坐电梯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的;

(六)携带犬只乘坐出租汽车、进入候船室、乘坐客运船舶和客运班车未遵守规定的。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未即时清除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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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不是目的,

望各位宠物主人能够自觉履行相关责任!

宠物粪便污染环境,

请各位“铲屎官”文明养犬,

文明出行

让仙岛岱山开满文明之花!

来源:城管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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